发布时间:2020/07/20来源:妇幼保健院
孕产妇作为特殊群体,孕产期作为女性的特殊阶段,一直备受关注。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女性怀孕分娩对女性健康以及生命造成的威胁逐渐减小,孕产妇死亡率逐渐降低,但是怀孕分娩过程对女性生命安危的巨大影响一直是存在的,即使是在世界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我国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确实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正如俗话所说,怀孕生孩子是要过一道鬼门关,孕产妇死亡在全世界各地每年都在发生这样的悲剧,有的时候孕妈妈和宝宝一起失去了珍贵的生命,这种悲剧也是持续存在的。孕产期遇到的各种内外科合并症如各种心脏、肝脏疾病、高血压等,并发症如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胎盘早剥、胎盘植入、羊水栓塞等,对每一位孕妈妈是一样存在的,即使第一胎自然分娩的产妇,第二胎自然分娩速度会加快、过程会缩短,怀第二胎对母亲身体的不利影响、合并症、并发症甚至会更容易发生、更严重,所以更加不可轻视。
所以只要是怀孕了,一定要遵照医嘱定期到医院进行规范的孕
期检查。为了保护好孕妈妈和宝宝的生命安全,济南市所有的孕产妇接诊单位对所有孕妇的健康状况和妊娠风险进行评估,用形象的绿色(低风险)、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紫色(传染病)进行分类管理,对孕产期危险性高的进行严格的定期追访,以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一定要遵照医嘱定期检查、治疗、甚至终止妊娠。高龄以及有健康问题的女性怀孕前,更要通过检查咨询了解自己适不适合怀孕。切不可冒险任性,以免造成避免1 1=0的悲剧发生。
患有以下疾病,则不适合妊娠
如果您患有以下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不宜妊娠,否则孕妇孕产期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发生孕产妇及腹中胎儿死亡。
一、严重的心脏疾病
1. 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
2. 有过心力衰竭病史者凡是胸廓畸形严重,心脏明显肥大、肺活量 低于1000毫升者,不宜妊娠,应动员及早终止妊娠。如果病情较 轻,可以继续妊娠者,为预防心脏及呼吸衰竭,孕20周后,应定 期随访心肺功能,以了解孕妇的心肺代偿情况。妊娠后期,肺活 量<600ml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3. 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动脉高压,伴咳血者。近期内 有细菌性心内膜炎或活动性风湿热者。
4. 联合瓣膜病变。感染性心内膜炎或心肌炎未经治疗。
5. 心电图显示严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纤颤、重度房室传导 阻滞、心动过速难以控制者、心肌损害明显者。
6. 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60%,心排血量指数(ci)每分钟 ≤3.01/m。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手术未能改善心功能者。胸部x线摄片显示心脏明显扩大,心胸比例>55%,合并肺淤 血、肺水肿者。
二、严重的高血压、肝肾疾病
三、糖尿病患者如已经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病变,严重肾病伴肾功能不全,眼底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未治疗者或玻璃体出血等。
四、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未缓解,evans综合征。
五、精神病急性期。
六、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
七、其他严重的内科疾病。
坚持妊娠将导致严重伤害。
不宜妊娠孕妇孕产期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发生孕产妇及腹中胎儿死亡。
现实案例:近日,不顾医生劝阻冒险舍身生子、世界首例肺移植的吴梦女士年纪轻轻留下不谙世事的幼子离世而去。离世前她对生命极度渴望,自责不能陪伴孩子成长,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任性行为表达了反思和悔恨。大家觉得她冒死生子不仅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生命不负责任。
社会上很多人都认为女人生孩子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了,就连小动物都会。其实这真是一种缺乏科学认识的大错特错的想法。